注册商标的期限
时间:2010-05-06 16:2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注册商标的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亦称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在我国,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商标权,才受法律保护,所以注册商标的期限即商标权的期限。各国商标法都对注册商标的期限作了规定。我国现行《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改变了1963年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实际上允许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无限期使用的规定,这一规定也使原来未享受到国民待遇的外国商标与国内商标一样得到了平等待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商标法在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的同时又规定了注册商标的续展。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有没有法定期限限制?
没有,由于需要兼顾外国申请商标在中国要求优先权的时间段,根据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践经验,国内商标申请从提交申请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文件填写规范,并且初步审定之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商标异议,大约经过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商标申请人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因此,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应该合理计算、协调产品开发、推向市场、展开销售的时间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实践中常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注册专用权时其意图使用商标的产品已经换代下市,注册商标就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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